負劍辟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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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記童子事曰:“負劍辟咡詔之。”鄭氏注云:“負,謂置之於背。劍,謂挾之於旁。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口旁曰咡。”歐陽公作其父《瀧岡阡表》雲:“回顧者劍汝而立於旁。”正用此義。今廬陵石刻由存,衢州所刊《六一集》,已得其真,或者不曉,遂易劍為抱,可嘆也!
譯文《曲禮》記載童子事時説:“負劍闢啊詔之。”鄭玄註釋道:“負、謂置之於背。劍,謂挾之於旁。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口旁曰咡。”歐陽修作他父親的《瀧岡阡表》中説:“回顧者劍汝而立於旁。”用的就是這個意思。今天廬陵石刻保存下來,衢州所刊的《六一集》,已經得到它真實的含義,有的人不明白此詞的含義,遂改“劍”為‘抱’,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