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請你動手溫柔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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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陽具他們路線雖不同,但目標則一樣:都是要把縱“黑火”系列的血案,查個水落石出。並自此證實自己的清白。
他們知自乘坐不同的車子,並在同一市鎮,便一南一北,兩造分了道、揚了鑣。
駱鈴、溫文與哈森同車,由三美駕車,直赴張小愁目下暫住的地方。
她和她的哥哥初在酒店暫住,現在寄宿於她的姨丈張福順家裡。
張福順在這兒開設猛石發跡,也從事錫米業買賣,現在還包起了“字花店”已成了當地暴發戶,撈得個盤滿缸滿,很有點聲勢——對於“有關人士”的資料,駱鈴就研究到這裡:為止。
再“研究”下去,她就悶了,而且困了。
呵——欠——她已打了第七個。
真老實不客氣。
在車上,她又睡不著,話梅吃了一粒又一位,一包又一包,花菊茶也喝了一包又一包,還換了不同的牌子喝,到最後,下評語說:“還是楊協成的好喝,較清。”好像在做廣告。
這時候三美正在向哈森報告警方手頭上對“張福順”的資料,就給駱大小姐這一句“總結”凝住了,幾乎也打上了end-ing字幕了。
哈森瞪著駱鈴。
——不是看她是個女子他早已對這種不顧死活、不識大體、不識大局的人怒斥忿逐了。
不過駱鈴可不看他。
她沒功夫。
她去找溫文的揹包。
溫文老是攜帶著只黑公事包。
溫文見駱鈴埋首埋腦的在翻查他的公事包,便警戒了起來,忙把皮包抱攫了過來,搪在前,抱在臂彎裡,警惕的問:“找什麼!?”駱鈴用一隻手指,指尖指著他,聰聰明明的恫嚇道:“哦,你壞呀你——”
“什…什麼!我壞什麼?”
“你的包包裡一定藏著什麼不可見人、不能告人的東西,哼,你曳呀你——!
“什麼不可告人…的東畫!哪有?哪兒有嘛!”
“還有,這兒有嘛——”駱鈴見他這樣子可愛、屬於惶恐(這原是兩樣九不搭八的情緒),卻偏要去搶他的包包來看“你給我看有沒有!”
“不給不給!不能給你看!”
“不給我看就有壞東西!”駱鈴搶不到。就負氣起來:“你這個壞東西!”
“我沒有!”溫文叫起撞天屈來!
兩人在車上搶來搶去,幾次還碰到司機三美身上!
三美正在駕車轉急彎“吱——軋——”的一聲,差點出了車禍。
“別鬧,別鬧!”哈森忙制止“三美,你別管他們,專心駕好你的車!”
“分明有不是東西的東西!”
“你含血噴人。”
“我那有含血?我只含口水。你自己就是隻不是東西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