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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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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你認為它有多寬厚,它就有多寬厚;無論你怎樣糟蹋它,它都不會吭聲,不會生氣。時間,你認為它有多狡詐,它就有多狡詐;把你變蒼老的是它,讓你在不知不覺中蹉跎一生,最終後悔不迭的還是它。時間,你認為它有多忠誠,它就有多忠誠;它成全了你的雄心、你的意志。時間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牆上的掛鐘,曾是我童年最愛看的一道風景。我對它有一種說不出的崇拜,因為它掌管著時間,我們的作息似乎都受著它的支配。我覺得左右搖擺的鐘擺就是一張可以對所有人發號施令的嘴,它說什麼,我們就得乖乖地聽。到了指定的時間,我們得起學習,我們得做課間,我們得被父母吆喝著去睡覺。雖然說有的時候我們還沒睡夠不想起,我們在戶外的月光下還沒有戲耍夠不想回屋睡覺,都必須因為時間關係而聽從父母的吩咐。他們理直氣壯呵斥我們的話與掛鐘息息相關:“都幾點了,還不起!”要麼就是:“都幾點了,還在外面瘋快睡覺去!”這時候,我覺得掛鐘就是一個拿著菸袋鍋磕著我們腦門的狠心老頭,又兇又狠,真想把它給掀翻在地,讓它永遠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個看不見形影的家長,嚴厲而又古板。但有時候它也是溫情的,比如除夕夜裡,它的每一聲腳步都給我們帶來快樂,我們可以放縱地提著燈籠在白雪地上玩個盡興,可以在子時鐘聲敲響後得到夢寐以求的壓歲錢,想著用這錢可以換來我們喜歡的東西,真想在雪地上暢快地打幾個滾。

我那時天真地以為時間是被一雙神秘的大手放在掛鐘裡的,從來不認為那是機械的產物。它每時每刻地行走著,走得不慌不忙,氣定神凝。它不會因為貪戀窗外鳥語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腳步,也不會因為北風肆、大雪紛飛而加快腳步。它的腳,是世界上最能經得起誘惑的腳,從來都是循著固定的軌跡行走。我喜歡聽它前行的聲音,總是一個節奏,好像一首溫馨的搖籃曲。時間藏在掛鐘裡,與我們一同經歷著風霜雨雪、落。

我上高中後,手錶就比較普及了。我看見時間躲在一個小小的圓盤裡,在我們的手腕上跳舞,它跑得靜悄悄的,不像牆上的掛鐘,行進得那麼清脆悅耳,“嘀答——滴答——”的聲音不絕於耳。所以,手錶裡的時間總給我們一種鬼鬼祟祟的覺,從這裡走出來的時間因為沒有聲,而少了幾分氣勢。這樣的時間彷彿也沒了威嚴,不值得尊重,所以明明到了上課時間,我們還會磨蹭一兩分鐘再進教室,手錶裡的時間也就因此顯得有些落寞。

後來,生活變得豐富多彩了,時間棲身的地方就多了。項鍊墜可以隱藏著時間,讓時間與心臟一起跳動;檯曆上鑲嵌著時間,時間和輝相映;玩具裡放置著時間,時間就有了幾分遊戲的成分,至於計算機和手提電話,只要我們一打開它們,率先映處眼簾的就是時間。現在的手機與小靈通不僅屏幕上顯示,而且還有鬧鈴,可隨時提醒你。時間與繁星一樣到處閃爍著,它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顯得匆匆了。

不多前的一天。我第一次發現了時間的痕跡。我在梳頭時發現了一白髮,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麗的雪線一樣刺痛著我的眼睛。我知道時間其實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頭髮裡行走,只不過它這一次出了痕跡而已。我還看見,時間在母親的口腔裡行走,她的牙齒脫落得越來越多。我明白時間讓花朵綻放的時候,也會讓人的眼角綻放出花朵——魚尾紋。時間讓一棵青的小樹越來越枝繁茂,讓車輪的輻條越來越沾染上鏽跡,讓一座老屋逐漸地駝了背。時間還會變戲法,它能讓一個活生生的人在瞬間消失在他們曾為之辛勤勞作著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外婆,就讓時間給無聲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們的腳印,只能在清冷的夢中見到他們依稀的身影。他們不在了,可時間還在,它總是持之以恆,情澎湃地行走著——在我們的看不到的角落,在我們不經意走過的地方,在月星辰中,在夢中。

我終於明白掛鐘的時間的手錶裡的時間只是時間的一個表象而已,它存在於更豐富的常生活中——在漲了又枯的河中,在小孩子戲耍的笑聲中,在花開花落中,在候鳥的一次次遷徙中,在我們歲歲不同的臉龐中,在桌子椅子不斷增添的新劃痕中,在一個人的聲音由清脆而變得沙啞的過程中,在一場接著一場去了又來的寒冷和飛雪中。只要我們在行走,時間就會行走。我們和時間是一對伴侶,相依相偎著,不朽的它會在我們不知不覺間,引領著我們一直走到地老天荒。